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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考改革: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冒惜萍

湖北省高考改革: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自2018年起,湖北省作为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启动了新一轮的高考改革。此次改革旨在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经过几年的筹备与实施,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已逐渐显现出其独特性和实践价值。本文将详细解读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细则,为考生、家长及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湖北省高考改革是在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新机制,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这一机制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

二、考试科目与成绩构成湖北省高考改革后,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为首选科目,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2”为再选科目,考生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这种设置既体现了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又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

三、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是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则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通过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贯穿于学生高中阶段学习全过程。

四、招生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各专业组选择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每个专业组不超过3门,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这一机制使得招生录取更加透明、公正,有利于高校选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人才。

五、特殊类型招生与保障措施湖北省高考改革还注重特殊类型招生的规范化。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确保高考改革顺利实施。此外,湖北省还注重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和监督机制,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六、结语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仅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更是对教育事业的一次深刻变革。它体现了教育公平的理念,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为高等学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湖北省将继续探索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科学合理的高考招生制度,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湖北高考改革:科目及计分方式变成“3+3”模式

2021年起,湖北省高考科目及计分方式变成“3+3”模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外语可考2次,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同时,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不分文理科。目前正在读初二的学生,是我省“新高考”的首批尝鲜者。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如何选择昨晚,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回答了这些问题。

9个科目为笔试统考

该办法指出,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课程的13个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从2018年入校的高一新生开始,以后所有高中生都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待条件具备时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网上阅卷。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行电子监控。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为考查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每年6月和12月组织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

每次考试是否涵盖所有科目学生是否可以自由报考该院负责人说,具体安排现在未确定,我省最早在2019年组织首次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确定后会提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会在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积累经验,试点考试成绩不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悉,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成绩报告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人数比例控制在2%以内。

学生在高二上学期期末,可首次参加全省统考科目的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学生参加一次补考。

选考科目要考“选修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自主选择。

我省要求,学生应在首次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就确定好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等以后条件具备时,我省或将允许考生从6个科目中选择4门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前,从已考的4门科目中确定3门选考科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据悉,高中课程内容由公共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三部分内容组成。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与其它必考的6科有区别吗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只考公共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必修内容和选修Ⅰ内容。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计,学生到高一下学期期末,已完成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此时确定选考科目比较合适。

记者了解到,“新高考”方案实施初期,学生的选考科目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成绩仅限高三毕业参加高校招生录取时当次有效。以后,我省会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以成绩作为最终结果。

复读生参加下一年的高考,应重新选定和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

报高职可不参加全国高考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分类考试报考高职院校时,可以不参加统一高考(即语、数、外的全国统考),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本科专业,须参加统一高考,主要依据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我省规定,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原则上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E等级控制在2%以内。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学生的选择权大了

“以前,不少高中在高一下学期就分了文理科,学生只学高考科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后,所有的13门课程,都要开齐开足。”省教科院刘国卫教授认为,因为学生选考科目多样化,“走班”上课将成为常态,高中师资队伍结构也应根据需要作相应调整。

武珞路中学学生小李说,原来高中要么学文科、要么学理科,以后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的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可以根据兴趣爱好来。

“学生在高一结束后甚至更早,就要确定自己未来的专业方向,这对他们是个挑战。”武汉中学校长杨定成说,学校将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的建立和完善,家长们也应提前指导孩子对未来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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